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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方案

  发布日期:2024-11-22  文章关键词: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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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大量食品特别是食用农产品的生产、流通与外来输入,为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难度与风险。为保障“菜篮子”安全,通过对全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店等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公示快检信息,依法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充分发挥快检筛查的“防火墙”“过滤网”作用,强化市场准入把关,构建区内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网络,切实提升我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日常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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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1、采样及检测服务

服务团队必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操作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快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2000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对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开展监督及质量评价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快检设备、快检试剂操作使用方法(有规定快速检测方法的不得使用其他方法),按程序、依步骤开展快检,做好抽样、检验、结果记录和公示结果照片记录,做好留样工作,准确填写和妥善保存相关信息记录,确保数据溯源性,以备核查。

对快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服务团队需规范填写《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食用农产品(食品)快检不合格结果告知书》,按规定时间(快检完成后0.5小时)内通知被抽样方、市场开办方及属地市监部门进行跟踪处理,并会同市场开办者向经营者送达快检不合格结果告知书,通知经营者立即暂停销售。

经营者认可快检结果的,市场开办者监督经营者现场销毁,对整个销毁过程进行拍照(照片必须体现销毁过程)或视频取证并按对应的告知书编号保存,填写销毁记录表、如实记录不合格产品来源信息,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服务团队需现场指导协助市场开办者严格按照省、市局要求及时做好不合格产品销毁处置工作,防止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回流市场,并协助市场开办者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食品召回制度。

经营者提出异议的,服务团队要通知属地市监部门进行监督抽检,根据检验结果依法处理;检验期间,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快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对快检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服务团队要在接下来的连续3个工作日之内对该经营者不同进货日期的同一品种再次进行快检,没有同一品种的可选择其他高风险品种。

被抽样单位有异议提出复检的不合格样品、跟踪抽检再次不合格以及连续三个月内有所有的快检数据要按规定格式实时上传至区市场监督部门快检室网格化管理平台和智慧食药监平台,上传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包括样品名称、产地、数量、供货单位、被抽检单位、不合格项目等信息。原则上要当天上传,由于停电、设备故障等特殊原因(不可抗力),可在48小时内补录。服务团队要加强对.上传数据的检查,对错报、漏报的,要第- -时间进行改正,保证平台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注意上传省智慧食药监平台的数据规定要求农残酶抑制项目须上报具体数值,格式为%,胶体金上报结果需为具体数值或阴性/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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